
REACH 介紹
REACH是歐盟規章《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REGULATION concerning the 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的簡稱,是歐盟建立的,并于2007年6月1日起實施的化學品監管體系。 這是一個涉及化學品生產、貿易、使用安全的法規提案,法規旨在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以及研發無毒無害化合物的創新能力,防止市場分裂,增加化學品使用透明度,促進非動物實驗,追求社會可持續發展等。
REACH認證的意義
保護人類健康和環境;保持和提高歐盟化學工業的競爭力;增加化學品信息的透明度;減少脊椎動物試驗;與歐盟在WTO框架下的國際義務相一致。
從實質意義上講,REACH法規將促進化學工業的革新,使其生產更安全的產品,刺激競爭和增長。與現行復雜的法規體系不同, REACH將在歐盟范圍內創建一個統一的化學品管理體系,使企業能夠遵循同一原則生產新的化學品及其產品。
REACH主要內容是要求證明日用產品中不含對人體有害的化學物質。因此,凡是在歐盟生產的或者是進口到歐盟市場的日用產品,其中主要是指紡織品,必須通過有害化學物質含量的注冊、檢驗和批準,一旦超過規定的含量就不得在歐盟市場上銷售。
REACH法規
REACH是歐盟法規對化學品的一個注冊、評估、限制的一個規范文件,是產品進駐到歐盟市場需要做的REACH檢測項目,該項法規是于2007年6月1日開始實施。
REACH檢測項目自頒布實施之日起,后續不斷的在進行更新測試項目,又最初的幾十項測試項目更新到至今的REACH 174項。
REACH檢測按照不同的材質其需要檢測的項目分為金屬測試項目和非金屬測試項目,金屬測試項目為REACH 55項,但是目前很多都開始測試66項金屬測試了,只是歐盟法規還暫時沒有 頒布確認金屬REACH 66項檢測;對于非金屬材質測試的項目是于2017年1月12日頒布的REACH 174項。
REACH檢測
歐盟REACH將涉及3萬種化學物質,即歐盟市場上現存的10萬種化學物質的近1/3。檢測將采取漸進的方式,在3、6年或11年間逐漸增加檢測物質的種類,但是在2013年前,將優先檢測有害的或者進口量大的物質。從現在起3年內,將從每年1噸的量檢測起,凡是含有危險物質的產品,如致癌物質、致突變物質和再生產時有毒物質,必須先登記備案、通過檢測。
REACH和SVHC的關系
SVHC簡單的說就是REACH注冊前的一項高度關注物質的物質清單,那么第三方檢測機構常說的REACH檢測其實指的就是高度關注物質SVHC檢測,檢測機構會根據歐盟每年都更新的SVHC清單對產品進行檢測,而這個清單正不斷的增加。
SVHC測試介紹
SVHC:SubstanceofVeryHighConcern,高關注物質。它是在REACH法規下,一大類有害物質統稱,SVHC包括致癌、致畸變、生殖毒性、生物累積性等一系列高危害物質。物品SVHC測試要目的是為了明確物品中單一SVHC質量/物品質量是否超過0.1%,進而將物品中的SVHC信息傳遞給接受者/消費者。步驟:
1)列出物品的BOM(物料清單)
2)清楚每一物料的SVHC含有情況
3)不同物料中相同的SVHC進行累計
4)SVHC質量/物品質量
5)給出評估結論(好附一份評估報告)
歐盟REACH**標準REACH169項測試是什么?
歐盟《關于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法規》(REACH法規)已于2006年12月18日通過了歐盟理事會的終投票表決,并已正式頒布,于2007年6月1日開始全面實施。 REACH取代了歐盟現行的40項法規,成為一套統一的化學品注冊、評估、許可和限制的管理法規。它擁有一套完善的注冊及評估體系,涉及約3萬種化學物質,要求年生產量或進口量達到或超過1噸的所有"現有"或"新"的化學物質都要進行注冊,以提供相關的使用安全性信息。
REACH法規中,化學物質的注冊范圍主要包括:
1. 數量≥1噸/年/人的獨立存在的物質或配制品中的物質;
2. 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人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
3. 總量>1噸/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預見使用狀態下會有意釋放的物品中物質(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總量>1噸/年/人,化學品局有理由懷疑會從物品中釋放且這種釋放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質,化學品局可要求注冊。
REACH檢測項目更新歷程:
2008年10月28日,ECHA發布**批SVHC清單,共15項;
2010年01月13日,ECHA發布第二批SVHC清單(14項),共計29項;
2010年03月30日,ECHA將丙烯酰胺列入第二批SVHC清單,共計30項;
2010年06月18日,ECHA發布第三批SVHC清單(8項),共38項;
2010年12月15日,ECHA發布第四批SVHC清單(8項),共計46項;
2011年06月20日,ECHA發布第五批SVHC清單(7項),共計53項;
2011年12月19日,ECHA發布第六批SVHC清單(20項),共計73項;
2012年06月18日,EHCA發布第七批SVHC清單(13項); 同時,將第二批中的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Al-RCF)和氧化鋯硅酸鋁耐火陶瓷纖維(ZrAl-RCF)整合到第六批SVHC清單中,即,將第二批SVHC清單減少為13項,共計84項;
2012年12月19日,ECHA發布第八批SVHC清單(54項),共計138項;
2013年06月30日,ECHA發布第九批SVHC清單(6項),共計144項;
2013年12月16日,ECHA發布第十批SVHC清單(7項),共計151項;
2014年06月16日,ECHA發布第十一批SVHC清單(4項),共計155項;
2014年12月17日,ECHA發布第十二批SVHC清單(6項),共計161項;
2015年06月15日,ECHA發布第十三批SVHC清單(2項),共計163項;
2015年12月17日,ECHA發布第十四批SVHC清單(5項),共計168項;
2016年6月20日,ECHA發布規第十五批SVHC清單(1),共計169項;
2017年1月12日,ECHA發布第十六批SVHC清單(4項),共計173項。
REACH測試**測試清單是174項,是于2017年7月7日新增至174項。
REACH測試新增的四項為:
1. 雙酚A(BPA) EC編號——201-245-8 化學編號——80-05-7
2. 支鏈與直鏈的 4-庚基酚(4-HPbl) EC編號——------ 化學編號——------
3. 全氟癸酸( PFDA)及其鈉鹽和銨鹽 EC編號——206-400-3,221-470-5 化學編號——3108-427,335-76-2,3830-453
4. 4-叔戊基苯酚 EC編號——201-280-9 化學編號——80-46-6
REACH法規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化學品和其它有形產品的REACH法規規定進入歐盟市場化學品和其它有形產品的生產商和進口商負有以下義務
REACH法規中,化學物質的注冊范圍主要包括:
1. 數量≥1噸/年/人的獨立存在的物質或配制品中的物質;
2. 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人的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
3. 總量>1噸/年/人且正常或可合理預見使用狀態下會有意釋放的物品中物質(substances in articles);
4. 總量>1噸/年/人,化學品局有理由懷疑會從物品中釋放且這種釋放對人體或環境有害的物品中物質,化學品局可要求注冊。
REACH法規中,豁免注冊的物質有
1. 1噸/年/人的物質
2. 放射性物質
3. 海關監管下的不做任何處理或加工的:(1)為再出口而暫存,或保稅區或保稅倉庫中的;或(2)過境的
4. 非分離中間體
5. 運輸危險物質的運輸工具
6. 廢棄物
7. 成員國因國防之因而豁免的
8. 醫藥或獸藥
9. 食品或飼料中的添加劑、食品調味劑和動物營養劑
10. 附件 IV中的物質(已知風險很低)
11. 附件V中的物質
12. 再次進口已注冊的物質本身或制品中的物質
13. 已注冊的物質本身、制品或物品中的物質再次加工時(recovery process)
14. 聚合物(聚合物本身)(但上游供應商中未注冊的含量[重量比]≥2%且總量≥1噸/年以單體單元(monomericunits)或化合物(chemically bound substances)形式存在于聚合物中的單體或其他物質除外)
15. 僅用于產品或研發的化學物質(PPORD)(5+5/10年)
16. 只用于植保產品中的活性成分和輔料(co-formulants)(視為已注冊)
17. 只用于生物殺滅劑中的活性成分(視為已注冊)
18. 根據79/831/EEC指令,已做過新化學物質申報的物質(視為已注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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